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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保育员职业标准
文章来源:郑州电工考试报名网 发布日期:2016-11-16 18:56
郑州保育员职业标准
1.1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1.2培训要求
1.2.1 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10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8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60标准学时。
1.2.2培训教师
培训初级、中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3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2.3 培训场地设备
采光、照明良好的标准教室及学前教育机构。
1.3鉴定要求
1.3.1 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3.2 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1.3.3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等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模拟现场或实际操作等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O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1.3.4 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90 min,技能操作考核时间不少于90 min。